了解03年真相(四)
取自:誰殺了麥可傑克森 -- 真正認識流行樂之王
麥可遭受史上最嚴苛的審視、摧毀式的審判,那是難以想像的折磨。但是,如果他真的沒有犯下這些可憎的罪名呢?想到這點就令人不寒而慄。瓊斯女士覺得,坐在法庭中穩重謙和的麥可,完全不像媒體形容的那個「怪胎」,此時,這位已經寫過7本暢銷犯罪紀實作品的作家,突然覺得應該要替媒體還給麥可公道。她打算把審判的真相用一支客觀的筆寫出來,傳遞給隔著媒體哈哈鏡看著麥可審判的眾人。沒想到,換她被冷酷的現實擊垮,竟然沒有一家出版社願意出一本支持麥可的書,他們覺得麥可的負面形象已經根深蒂固了。她最後只能選擇自費出版。
代序
在加州聖塔瑪麗亞法院審理傑克森案期間,我看到記者阿芙羅狄蒂‧瓊斯的第一眼就閃避她,不願跟她有瓜葛。我第一次正眼看瓊斯女士,是狠狠地冷眼瞪她。要是目光能殺人,她早已入土為安。
  我以為阿芙羅狄蒂‧瓊斯跟龐大的國際媒體一樣,拚命要看傑克森被定罪,並從此毀滅。這輩子不論是在生活上或事業上,我都沒見識過如此瘋狂、不實、充滿操縱手法的攻詰。雖然很多正直的記者參與報導,但真實、確切、謹慎的報導似乎也籠罩著利益的鬼影。
  傑克森無罪開釋後大約一年,我在比佛利山的藝廊巧遇瓊斯女士,慶祝大案的法庭素描書出版,那是我第一次和瓊斯女士坦率地談話。我說在史葛‧彼德遜 (Sc.tt Peters.n) 案期間,我在電視上看到她硬把頭湊向辯護律師馬克‧傑拉格斯 (Mark Gerag.s) 的肩膀。彼德遜案的夜間新聞報導統統播出這個畫面,我覺得那讓辯方很難看。那種事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。
  瓊斯女士說她完全明白,她很敬重我為傑克森辯護的風格和策略。她說正在重新思考媒體報導傑克森案的態度和作法。她甚至招認自己有點罪惡感,因為她也跟著瘋狂的媒體起舞,竭力醜化傑克森。瓊斯女士說她考慮寫一本坦誠的書,說明傑克森受審的真相,以及媒體報導如何扭曲了事實。
  當瓊斯女士問能不能為寫書訪問我?我很懷疑她。我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兼傑克森案的合夥律師余蘇珊,要我千萬別參與瓊斯女士的寫作計畫。儘管如此,我直覺認為瓊斯女士是基於真誠、勇敢而專業的誠心,要寫出傑克森案的來龍去脈。
  我接受瓊斯女士的訪問,也看了她部分初稿。我很訝異她這麼用心,力抗媒體對傑克森的主流意見,說出真相,我答應只要她秉持誠信行事,我就會協助她。我拒絕跟她說:該寫什麼或怎麼寫,現在或將來都不會因為這本書而收取金錢或利潤分紅。我深信陳述意見與歧見的力量與價值,我瞭解會有人不認同我的看法,但只要這些意見是基於誠實、睿智、精確的資訊所作的判斷就好。在傑克森案,大部分的媒體結論都很膚淺、偏頗且自私。在內心深處,我清楚傑克森沒有犯下那些可憎的罪名。
  這篇序的目的,是要強調真誠說出司法體系運作方式的重要。過去十五年來,美國社會沉醉於媒體對聳動大案的處理方式。以司法體制為主題的電視報導、記錄片、模擬影片、電視連續劇、電影和書籍(含虛構與寫實)擁有大量觀眾,在世界各國創造高達幾十億美元的驚人收益。專業記者置身在這股洪流中,絕對有必要恪守價值觀與道德。我相信傑克森受審的報導,大部分並不公允。
  二○○三年十一月,七十幾位聖塔芭芭拉員警突襲夢幻莊園,搜查麥可.傑克森的住家,當時我剛度完一個迫切需要的假期,正在回洛杉磯途中。當時我接下為演員羅伯特.布雷克 (R.bert Blake) 殺妻罪嫌辯護的工作,正值最後的準備階段。我打開關機九天的手機不到幾分鐘,傑克森的人就打了很多通電話,要我立刻飛到洛杉磯,擔任他的律師。
  我回絕了這個案子,因為我覺得自己沒有足夠心力,同時處理好布雷克和傑克森的案子。布雷克謀殺案預定在二○○四年二月開庭,將占用我全部時間。我在調查庭時讓布雷克出獄了,當時每位美國法律專家都說不可能取得保釋。我在後續的聽審讓他的密謀罪名駁回,並在提供現場轉播的聽審上盤詰檢方證人,讓輿論轉而支持他。我很確定他會被開釋。
  他們請我擔任麥可.傑克森律師三個月後,布雷克在開庭前一夜跟我發生嚴重衝突,主審法官無法化解我們的爭端,我主動請辭。大約五週後,麥可的弟弟蘭迪.傑克森 (Randy Jacks.n) 來電,問我是否願意重新考慮替麥可辯護。我認識蘭迪多年,我們不時交際往來。我告訴蘭迪我有空,願意去見麥可.傑克森。蘭迪安排我飛到佛羅里達,後續發展大家都清楚。蘭迪這個邀約大幅改變了我們所有人的生命。
  我參與麥可.傑克森案之前,傑克森辯護團隊的招搖作風令我心驚膽跳。他的律師們搭乘私人噴射機到聖塔瑪麗亞,而且看起來過得太舒服愜意。麥可第一次出庭時遲到,且為了歌迷在一輛休旅車車頂上走來走去,那天稍後在夢幻莊園為媒體舉行派對。傑克森的法務及財務顧問被當地的新聞播報員稱為麥可的「夢幻團隊」,他們在豪華的比佛利山飯店舉行會議。傑克森和律師上六十分鐘節目,效果很糟。傑克森的「伊斯蘭國家」組織 (Nati.n .f Islam) 保安人員在保守的聖塔瑪麗亞備受關注、報導。這些狀況我統統不喜歡。
  我選擇全面轉為低調。我反對法庭用攝影機,支持主審法官下達言論禁止令,封緘淫穢的訴狀。我立刻開始一步步移除律師團中言行挑釁的人。我冷凍幾位我不信任的人,不讓他們參加重要會議,或不通報他們重要訊息。我全心向十三個人下工夫,亦即法官和十二位陪審員。我很喜歡聖塔瑪麗亞居民,因為我直覺知道他們會公平對待麥可。
  麥可.傑克森的律師團必須應付三項主要挑戰:檢方、媒體,以及麥可身邊脆弱無辜的大批平庸顧問。我很高興這三項障礙我們都應付得當。
  檢方為了定麥可.傑克森的罪,耗費的金錢與時間超過了史上任何訴訟。在一九九○年代初期,地方檢察官湯姆.史奈頓 (T.m Snedd.n) 分別在聖塔芭芭拉和洛杉磯召集兩個大陪審團,以調查並起訴麥可‧傑克森。兩個陪審團都拒絕給麥可任何罪名。在一九九○年代中期,史奈頓先生自行前往至少兩個國家,尋找據稱受到麥可侵犯的受害者,但卻找不到半個。史奈頓先生在聖塔芭芭拉警局架設網站,徵求關於麥可.傑克森的資訊,並且聘用一家公關公司。這簡直荒唐。(超瞎)
  在二○○四年,第三個大陪審團為了本案而召集,傑克森受到起訴。檢方為了本案動用九位指紋專家,即使是死刑案我也沒看過這種大陣仗。指紋證據沒查出個所以然。他們不顧一切找來他們想得到的各領域專家,諸如事故重建、電腦繪圖、DNA、法務會計、財務、犯罪偵察學、電話、聲學、保全系統、猥褻兒童、心理學、病理學及陪審團遴選顧問。他們竭盡全力,凡是可能有助於讓麥可被判有罪的事實都一股腦扔給陪審團。他們的努力包括聘請曾經協助檢方讓奧克拉荷馬炸彈客麥克威 (Tim.thy McVeigh)、瑪莎.史都華 (Martha Stewart)、史葛.彼德遜等被判有罪的陪審團遴選顧問。
  沒人算得清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究竟耗用多少金額及工作時數。他們舉行了很多次模擬審判,還聯絡過各國的執法單位。當然,這全部是由加州聖塔芭芭拉納稅人買單。(何必咧)
  獲准採訪這樁審判的全球媒體人數,超過辛普森與史葛.彼德遜兩案的記者總數。沒有比這更廣為報導的審判,將來大概也不會有。可惜的是,世人相信描述麥可.傑克森盛衰的電影、節目、重演、書籍將來帶來巨額利潤,但這些東西要有賺頭,麥可必須被判有罪才行。假如麥可.傑克森入獄,媒體報導的盛況將超過任何歷史上的事件。事關數十億美元的利潤。
  由於麥可.傑克森是世界第一名人,隨時會有「想紅」的人冒出來沾光,這些人有律師以及律師以外的人。總有自我吹捧的專家給他平庸、目光淺短的建議,教他如何自保。人們什麼話都肯說,只求能湊上熱鬧,而應付這滿坑滿谷的愚人既令人分心,又充滿危險。
  以原告母親在審判中扮演的角色為例。我很早便決定在抗辯中,拿她當主要的攻擊目標。我在開審陳述告訴陪審團,我會證實原告的母親策劃這些虛假的指控。我在調查庭訊問過她三小時,我知道她接受盤詰的表現必定不利於檢方。我通知傑克森辯護團隊的全部相關人士,絕不要採取任何會讓她不替檢方作證的行動。當我得知她有福利詐欺前科,我特別禁止任何人向洛杉磯地方檢察官舉報她,因為根據加州法律,她可以拒絕作證。
  雖然我明令禁止,但某些不能在本案出庭盤問任何證人的律師,還是向洛杉磯有關單位舉報她。正如我所料,這時她拒絕作證,檢方花了幾星期說服她替他們作證。假如她堅定立場,她可以依據美國憲法及加州州法拒絕作證,而那會重挫我們的辯護策略。
  我不認為舉報她的律師有意傷害麥可.傑克森。依我看,他們純粹是缺乏遠見和洞見,想湊熱鬧,試圖在脆弱的委託人面前打造強而有力的形象。實際上,這樁案件完全不關他們的事。
  幸虧,我旗下有兩位出色的律師:余蘇珊 (Susan Yu) 和羅伯特‧桑格 (R.bert Sanger)。儘管我們的背景、風格和見解都不同,卻仍是傑出的團隊。余女士和桑格先生總是專心致志,一心要讓麥可.傑克森無罪開釋。他們明白我們必須通力合作。無論我們有多少歧異,我們總是以勝訴為念,化解歧見。我也常向珍妮佛.凱勒 (Jennifer Keller) 請教意見,她是我的好友,也是南加州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。這些是和我一起勝訴的律師。
  我們也擁有非常專業的職員和助理。調查員赫蘇斯.卡斯特羅 (Jesus Castill.) 和史考特.羅斯 (Sc.tt R.ss) 都表現傑出。我們對媒體敬而遠之,絕不容許自己受到出名的誘惑,而不專心辯護。這個案子裡處處潛伏著令人分神的事物。我看過其他案子的律師被鏡頭沖昏頭,依我看,他們損害了委託人的利益。 幸好,那種情況沒發生在余女士、桑格先生和我身上。(終於讓我看到,3位真正有拿出律師道德的使者了。阿彌陀佛!給你們拍拍手!)
  看了瓊斯女士這本書,我要誇讚她的努力。無論誰想瞭解麥可.傑克森受審的經過,本書是最佳選擇。書裡以清楚、動人的細節,說明加州聖塔瑪麗亞保守的陪審團,為什麼會判決一個無辜、善心的音樂天才無罪。正義已得伸張,我很自豪曾經擔任麥可.傑克森的首席律師。
湯瑪斯.梅塞洛加州洛杉磯
洛杉磯西北方聖塔芭芭拉郡的寧靜鄉間小鎮,居民中選出這十二人宣誓後,律師會接著挑選其他八人擔任候補陪審員。由四男八女?成,其中有七位是白人,四位是西班牙裔(原告是西班牙裔)與一位亞裔?成。(?有黑人,因為檢方把黑人候選人全部剔除了,就是這十二名陪審員,他們是由檢辯雙方從數百名候選人中共同挑選的,他們全都是當地普通公民,年齡從十九歲至七十九歲,如果你認為傑克森能把他們全部買通,那麼,你就是在污衊了他們並嘲弄了你自己的大腦!麥可人生觀語錄:
我有時的確也會生氣,因為有些人會以最壞的態度來到你的面前,並對你說,『坐下,給我孩子簽名。』他們會把東西扔給你。我會問:『你有筆嗎?』『你沒有筆?好吧,去拿一支來。』他們通常會這樣對我說。……我真為這些人感到吃驚。他們認為他們擁有你。他們會這樣對你說:『聽著,是我們讓你成就非凡。』我會說:『等等,你買專輯並不是因為你想要幫我,而是因為你真的喜歡它。』      ——麥可傑克森
我永不自滿。有那麼多路要走,有那麼多事情要做。我是做了很多,但我想是不夠的,因此我從來不在房間裡放任何獎盃。你不會在我的房子裡看到我的任何獎盃,我把它們全放進了儲藏室。因為如果你沉迷於此,你就會開始覺得,“哦,我已經做到了”。但依然有太多太多的高峰需要我去攀登。   ——麥可傑克森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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