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鳳珍 吳丹丹
  本報訊(記者肖鳳珍 通訊員吳丹丹)4月9日,雲南省昆明市檢察院召開了一場特殊的聽證會,邀請人民監督員和特約檢察員對一起刑事申訴案件進行公開聽證。
  2011年5月的一天晚上,小孫和朋友到KTV唱歌,因嫌對面房間的人唱歌難聽,便用鋼管、磚頭毆打對方。被打的白某掏出摺疊刀反抗,刺傷小孫和其朋友段某,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案發後,公安機關對白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宜良縣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。宜良縣檢察院審查後認為,白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,對他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決定。兩名死者的母親不服,提出申訴。複查案件時,該院啟動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評議,專家合議後一致認為白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,該院維持了對白某不批准逮捕的決定。小孫的母親孫某向昆明市檢察院再次提出申訴。
  昆明市檢察院決定根據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序的相關規定,召開聽證會。“我們將全市75名人民監督員和1700多名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名單提供給孫某,讓她挑選參與聽證的人員。”案件承辦人說。最終,孫某挑選了5名聽證員和1名委托代理人參與聽證。
  聽證會上,首先由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發表意見,隨後,宜良縣檢察院偵監科出示證據、說明不批准逮捕理由,控申科說明首次複查情況,再由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、聽證員提問,最後由聽證員發表意見。最終,聽證員一致認可並支持宜良縣檢察院對白某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決定。“通過本案,我們希望檢察院能給予當事人更多的人文關懷和幫助,讓她走出陰影,同時希望檢察院加大普法力度,讓群眾瞭解法律和檢察工作。”聽證員代表劉海燕在發表聽證意見時說。
  據悉,此次聽證會是昆明市檢察院辦理刑事申訴案件的首次嘗試,該聽證會只是複查案件的一個步驟,複查決定將按一定的法律程序作出。  (原標題:捕還是不捕聽聽大家怎麼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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